暴动判囚申放弃定罪上诉无效被拒 占旺女村长:唔知自己嗰下做紧乜

2021-05-05 12:21

「占旺女村长」毕慧芬。资料图片
「占旺女村长」毕慧芬。资料图片

智力犹如高小学生的「占旺女村长」毕慧芬,早前由在旺角骚乱期间向火堆投掷物件及协助挖掘砖块,被裁定2项暴动罪成,判囚3年10个月。她前年尾申请定罪及刑罚上诉,去年中按法律意见放弃定罪上诉,她今到高等法院申请把放弃申请当作无效,上诉庭拒绝其申请,同时亦驳回其刑罚上诉许可申请,书面理由将择日颁布。

案件由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法官潘敏琦及法官彭宝琴处理。25岁的毕慧芬今日没有律师代表,她亲自向法庭指自己患有大脑小脑异常综合症,记忆力差,故指自己在签署放弃定罪上诉申请书时,「唔知自己嗰下做紧啲乜嘢」。彭伟昌法官遂指,该申请书不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她面前,她需向惩教署人员申请才可得到,而她在誓章亦指明自己现时回想起来才认为申请放弃定罪上诉为错误决定。毕及后承认自己在索取律师意见后,才申请放弃定罪上诉,保留刑罚上诉申请。律政司亦指毕在2019年12月申请定罪及刑罚上诉,在2020年6月才申请放弃定罪上诉,故有充分时间让毕思考。

毕慧芬就其刑罚上诉许可申请陈词时称,她当年纵火及掷砖的威力不大,没有掷伤警员,虽然她承认自己曾掘砖及掷砖,但她认为投掷次数少,不应构成暴动。毕指自己并非主脑,判囚近四年有过大的阻吓作用,毕提出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讲咁多野都系坐六七年」,「我做嘅嘢更加少,点解要判囚近四年」,「我系一个特殊嘅⋯⋯小朋友,都要判咁重」,她又认为判囚近四年「唔系好好嘅刑罚」,她又指自己「以后都唔敢(再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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