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审议公职人员宣誓草案 建制派:扭转「发誓当食生菜」情况
2021-05-12 16:30
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有关公职人员宣誓的条例草案,规定区议员须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
会上,建制派议员都表明支持《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自由党张宇人认为《草案》清晰列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的准则,无半点含糊,可以扭转以往有人混水摸鱼,将「发誓当食生菜」的情况。
他续指,以往有人在宣誓期间配以道具、口号、乱改誓词、披上港独旗帜,完全视中央及特区政府如无物,反映修例的必要性。他强调若议员不真诚宣誓,绝对无资格留在政府体制,遑论申领由公帑支付的薪酬。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则表示,《草案》是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她不认同有人说草案是打压异己,因为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是基本要求、义务及责任。她认为,从政者亦要明白及接受,不论政见如何,出任公职等同加入特区体制一部分,不能作出违反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行为,如有人坚持要踩界,就要承担后果,而今次草案只是将底线讲清楚。
对于草案引发有民主派区议员相继离职,工联会郭伟强形容他们「心中有鬼」,不少市民欢迎他们辞职;谢伟铨则表示一些不想宣誓、怕宣誓的议员请辞,对香港及社区不是损失而是好事,亦反映修例成功将区议会拨乱反正,为香港政制正本清源。
根据《草案》,律政司司长可以以立法会或区议会议员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法定要求,提出法律程序,有关议员会即时自动暂停职务,直至法庭对有关诉讼有最终决定,律政司亦可于任何时间提出法律程序,如果法庭裁定某议员、某日开始失去议员资格,则由该日起不再享有任何相应待遇。
当局又提出正面及负面清单,如某人作出或意图作出负面清单的行为,例如触犯《香港国安法》、宣扬或支持港独,则属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
民政事务局表示,在草案通过后,会按法例要求落实区议员宣誓的规定,并没有回应宣誓的时间表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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