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墩涂鸦喷「721、FreeHK」 青年认刑毁罪判感化两年

2021-05-06 11:56

被告黄灏谦。 资料图片
被告黄灏谦。 资料图片

19岁职训局学生去年7月于青衣北桥桥墩喷上「721、831」及「Free HK」等字句,较早前承认一项刑事毁坏罪,裁判官刘淑娴索取感化报告后,今早(6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被告24个月感化令。

辩方代表大律师黄浩岚求情指,感化报告内容中提到被告案发时受朋友邀请到桥上喷上标语,对法律后果无知,事后有反省并感到后悔,故坦白承认过错,现已明白案件的严重性,承诺以后会严守法纪。刘官判刑时指,被告涂鸦的反政府标语鼓吹破坏社会安宁,因此将感化官建议的12个月感化令提高至24个月。

被告黄灏谦承认于2020年7月22日在青衣青敬路33号近青衣城青衣北桥桥墩的三幅墙壁,喷上「Free HK」、「721、831」等字句。同案另一被告、报称无业的黄兆明(23岁)早前亦承认刑毁,获准自签1500港元,守行为24个月,控罪则被撤销。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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