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男子涉走私穿山甲鳞片被判监18个月 海关欢迎裁决

2021-04-21 20:15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监督李艳萍(中)。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监督李艳萍(中)。

一名男子因利用空运货物走私穿山甲鳞片,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处监禁18个月。

香港海关人员于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检查一件从尼日利亚到港的空运货物,发现约56公斤穿山甲鳞片,并拘捕一名38岁涉案男子。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监督李艳萍引述,法庭判词强调,处理涉及濒危物种案件,判刑会有两大考虑因素,第一是必须保护濒危物种,第二为判刑需具阻吓作用,防止其他人再触犯同类罪行。海关欢迎法庭的裁决,认为本案判处监禁的刑罚具阻吓作用,以反映罪行之严重性,更显示香港打击走私濒危物种罪行及履行国际公约的坚定决心。海关继续透过风险评估及情报分析,并与其他部门合作,全力严正执法。

李艳萍又指,本案检获共56公斤穿山甲鳞片,据渔护署分析大约涉及250只穿山甲被杀害再拔出鳞片,这些残忍行为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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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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