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机会:因公共衞生对无打疫苗针者施限制或获歧视条例豁免

2021-04-14 23:32

平机会发表声明指,政府推出「疫苗气泡」计划后,未有接种疫苗的人士可能面对一些较紧的防疫措施或安排。若该些措施或安排是基于保障公众健康目的而合理地需要作出,这可能在《残疾歧视条例》第61条下获得豁免。

虽然《残疾歧视条例》保障市民不会基于过去、现在、将来可能存在的或被认为存在的残疾(包括新冠病毒)而受到歧视,但条例第 61 条亦订明,若某人的残疾属任何传染病例如新冠肺炎,及有关歧视作为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属「合理地需要的」,即使另一人歧视该名残疾人士,条例并不适用,即有关的歧视行为不属违法。

根据相关歧视条例,歧视可分为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两种。直接歧视是指基于某人的一些特质,例如残疾或怀孕,对某人作出不同及较差的待遇。间接歧视是指将一些条件或要求加诸每个人,但这些条件或要求对某些群体如残疾人士或怀孕妇女构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平机会举例说,雇主若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病疫苗,否则将被解雇,这要求对一些不适合接种疫苗的人士,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妇女可能构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除非雇主有合理理由支持有关的做法,否则有可能构成关乎残疾或怀孕的间接歧视。

由于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接种新冠病毒病疫苗,雇主和服务提供者应参考政府根据监察疫情的最新发展而实施的措施及建议,顾及不适合接种疫苗者的需要,考虑为他们作出其他合适的安排。

另平机会据了解,政府将会与业界商讨有关执行「疫苗气泡」计划的细节,当中可能包括一些豁免的情况。平机会希望政府及业界在商讨及落实相关计划的细节时,能考虑不适合接种疫苗者的需要,为他们作出其他合适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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