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建议修例准市民自行装火警侦测器 预计下半年落实

2021-04-09 17:58

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资料图片
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资料图片

消防处建议修订《消防条例》,准许市民可自行安装独立火警侦测器,不须委聘注册承办商。当局将于今年第二季就修例提交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处理,预计今年下半年可落实。

消防处建议,市民应优先于睡房安装火警侦测器,其次是厨房外及走廊;以三房单位为例,可安装五个侦测器。消防处助理处长(牌照及审批)梁冠康指,修例后市民可获豁免每年检查的法定责任,处方已测试市面上22种火警侦测器研究,大部分均能够在火灾环境1至2分钟内发出警报,处方修例后亦会提供指引,介绍如何选购合适的侦测器。

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指,火警侦测器不受条例规管后,将成为消费商品,商品品质会由市场监管。消防处将考虑与消委会合作,抽查市面产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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