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去年尖沙嘴冲灯撞电单车 柳俊江被控危驾下周四提堂 2021-04-01 16:57 柳俊江被控危险驾驶,下周四提堂。资料图片 39岁传媒人柳俊江涉嫌于去年12月29日晚上在尖沙嘴冲灯撞电单车被捕,警方今日正式落案起诉他一项「危险驾驶」罪,案件将于4月8日上午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事发于去年12月29日晚上7时40分,柳俊江当时从梳士巴利道18号一停车场驶出漆咸道南,往油麻地方向行驶,期间疑未依照交灯号停车,撞及同一时间驶出的电单车,电单车司机倒地受伤,须送往医院治理。警员替柳俊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证实有度数但未超标,事后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他拘捕。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调查指5成市民无用过「安心出行」 4成用家认为有助控制疫情 下一篇 地盘工向警车掟雪糕筒刑满认非法集结 再被判监7个月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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