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师就学校设施改善项目涉诈骗530万元 遭廉署起诉
2021-03-30 14:34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诉一名政府资助中学前教师,控告他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盗窃及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等多项罪名,就14个学校设施改善项目诈骗该校款项共530万元。被告获准保释,将于星期四(4月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蒋怡兴,38岁,梁式芝书院前教师,被控共18项罪名,即10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5项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3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
有关控罪涉及5个项目,包括构建一个历史画廊、安装课室白板、以及更换LED灯管及2千张学生椅子,而合约总额约59万元。
另外5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投标摘要及批核纪录,以及4份书面报价摘要及批核纪录误导该校。该5份文件涉嫌各载有一项虚假陈述,即被告于参与一项采购活动的公司或机构,并无任何直接或间接财务利益。
有关控罪涉及另外5个项目的采购活动,合约总额为约69万元,当中包括翻新教堂,以及供应及安装铝板、课室窗帘及LED灯管。
另外5项控罪指,被告涉嫌盗窃该校共逾370万元。被盗窃的款项涉及另外3个项目,即两个在强制验楼计划下的项目,以及一个窗户维修项目。
另外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就上述两个强制验楼计划的项目,使用一封看来是由该校校长发出的信件副本,以及一份看来是由一名项目工程顾问发出的付款证明书副本,分别诱使一名装修公司东主及该校一名职员接受它们为真文书的副本。
馀下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看来是该校所接受的报价单的副本,诱使一名家俬公司东主接受它为真文书的副本。该报价单涉及为教员室供应及安装56组书桌,总值约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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