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前雇员认采购影音设备向供应商索贿 还押候惩

2021-03-23 17:01

一名慈善机构前雇员在采购影音设备时,向一间供应商索取贿款逾4万2千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4月13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陈少鹏,53岁,亚洲家庭治疗学院前资讯科技主任,承认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该机构约于2019年4月计画搬迁办事处。被告当时是亚洲家庭治疗学院的资讯科技主任,获指派向多间供应商索取报价单,采购新办事处的影音设备。

2019年10月初,被告就上述采购工作联络一名供应商销售经理以索取初步报价,获对方答应提供报价单。

被告数天后致电该销售经理,要求对方在报价时预留一些「缓冲」款项,用以支付被告。

该销售经理提供初始报价单后,被告于219年10月18日要求对方向他支付报价(约85万元)的5%作为转介或顾问费。被告于5天后再要求该销售经理向他支付4万2500元,即该供应商提供的报价的5%。上述销售经理没有答允被告的索贿要求,并向其上司汇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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