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夫妇涉隐瞒500万资产 判罪成缓刑12个月
2021-03-22 18:52
一对夫妇因虚报公屋入息以保留单位,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监禁四星期,缓刑12个月。
案情指,涉案夫妇是以「定期暂准居住证」居住于将军澳厚德邨公屋的三人家庭,在2020年5月递交一份入息及资产申报表,以家庭总资产净值连续3个月下降至低于资产净值限额为由申请批出租约。夫妇两人申报分别拥有约10万元银行存款及没有持有股票。但其后调查结果显示,两人各自拥有约40万元银行存款及市值约100万元的股票,该家庭的总资产净值高达500万元,已超逾2019/20及2020/21年度3人家庭公屋入息限额100倍(即分别为231万元及245万元),并不符合租住公屋单位的资格。
夫妇因在申报表中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及忽略提供指明的详情,违反《房屋条例》而被房屋署提出检控,并于较早前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房署发言人提醒公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署方亦会向住户追回因资料不正确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其公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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