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工伤及职业病补偿金额 下月中起提高2.68%至18%
2021-03-19 11:17
劳工处公布由下月15日起,因工受伤或患上《雇员补偿条例》订明的职业病的雇员或已故雇员的家属;罹患肺尘埃沉着病或间皮瘤的人士或因该等病死亡人士的家属;以及罹患职业性失聪的人士,可获得的补偿金额将获调高,增幅介乎2.68%至18%。
立法会在本月17日通过3项决议,包括调高《雇员补偿条例》、《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以及《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合共18个补偿项目的金额。新修订今日在宪报刊登,并将于下月15日生效。随着今次调整,3条条例共18个补偿项目的金额将会调高,增幅介乎2.68%至18%。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按既定机制,《雇员补偿条例》、《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及《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所规定的补偿金额,每两年会视乎情况调整一次。如要作出调整,大部分补偿项目的金额,通常会参照在有关期间名义工资指数所反映的工资变动,或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所反映的物价变动,而个别补偿项目的金额亦会参照其他相关因素而作出调整。
发言人补充,提高补偿金额可为工伤雇员、职业病患者,以及因工伤或职业病死亡的雇员或人士的家属提供更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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