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3女子出马路 无业男判4个月医院令

2021-03-12 17:46

于北角推3名女子出马路的38岁被告,判4个月医院令。资料图片
于北角推3名女子出马路的38岁被告,判4个月医院令。资料图片

3名女子上月中于北角等候过马路期间,突遭一名无业男推出马路,3人均受伤,其中1人伤势严重。该名男子事后被捕,案件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被告承认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等3项控罪,被判4个月医院令。

38岁男子黄俊杰,其控罪今提堂时由伤人罪被修订为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其馀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则维持不变。被告有4项刑事定罪纪录,其中两项涉及暴力。他没有律师代表,表示案发前一晚「瞓得唔好」,求情时指现已找到助理英语教师的工作,今日亦得到亲戚及教友的支持。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接受精神科医生报告建议,判处被告4个月强制入院令。

被告今年2月16日在北角七姊妹道与健康西街交界,突然将三名女子黄存新、陈昊淋和杨宛茜推出马路。3人均受伤,其中1人伤势严重,门牙被撞松,需要留院治理。警方事后拘捕被告黄俊杰。被告早前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时,控方要求先为被告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被告没有申请保释。

法庭记者 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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