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禁蒙面法示威男售货员涉拒捕罪成 被判监禁3星期

2021-03-12 16:41

被告黄子纯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3星期。资料图片
被告黄子纯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3星期。资料图片

22岁男售货员在前年十月《禁蒙面法》生效当日,于元朗一带被警方截查时,推跌警员被捕。他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3星期。

被告黄子纯报称售货员,辩方求情时引述社会服务令报告指,他已深切反省,态度诚恳,小时候有专注力不足及过度活跃症;并呈上被告亲笔撰写求情信,信中表示自己本应及早认罪,已深感后悔。

裁判官王证瑜指,被告行为令警方分薄警力制服被告,可能令警方失去对现场的控制,而事件中警员有受伤。王官认为案件性质严重,社会服务令不足以反映严重性,需处以禁闭式刑罚。惟劳教中心报告指,被告未能通过体能测试,不适合判处劳教中心,故需判以即时监禁。王官参考以往案例,以四星期作量刑起点,认同被告显示悔意,没有案底,为家中经济支柱及父母与听障哥哥的沟通桥梁,酌情减刑一星期,即时监禁三星期。

案发于前年十月五日《禁蒙面法》实施首日,被告黄子纯于元朗一带身穿黑衫黑裤并戴上口罩,向警方防线前行并凝视现场警员。被告在警方上前截查时反抗,期间曾推跌警员后被制服。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早前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罪成。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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