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认携对讲机 裁判官钱礼判18个月感化令

2021-03-02 18:44

裁判官钱礼(小图)判被告18个月感化令。资料图片
裁判官钱礼(小图)判被告18个月感化令。资料图片

17岁男学生于前年「大三罢」当日清晨在天后被警察截查,搜出喷漆、面罩、剪刀、无线电通讯器等物,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学生早前认罪,主任裁判官钱礼今在观塘法院判学生接受18个月感化令。

被告刘子熹,案发时年仅16岁,被控于2019年11月11日在天后庙道及高士威道交界,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即一部手提式无线电通讯器。

辩方求情指,被告已吸取教训,有悔意,愿承诺不再参加集会,亦学懂审慎阅读社交媒体内容,家人对其亦十分支持。

本报记者

建立时间:18:18
更新时间: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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