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上诉】戴耀廷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

2021-03-02 17:11

左起戴耀廷,陈健民及黄浩铭等9人提出上诉。
左起戴耀廷,陈健民及黄浩铭等9人提出上诉。

「占中九子」上诉案今在高等法院审理,代表戴耀廷的张达明律师陈词时指,「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是香港最大规模的公民抗命运动,与反送中示威活动不同的是,「占中」坚持和平非暴力。「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在2013年3月27日的记者会上宣布启动「和平占中」,而「占中」原先计划举行时间是由 2014 年 10 月 1 日下午三时正开始,并在2014 年10月5日完结,最多应只历时5天,而举行公众集会的地方原是遮打道行人专用区、遮打花园及皇后像广场。「和平占中」运动有4个阶段:签署誓约、商讨日、公民授权和最终的公民抗命。

张指香港专上学生联会与学民思潮于2014年9月末,因反对「8月31日决定」而发动罢课, 「占中三子」 改在2014年9月28日提早宣布启动占领中环运动,但占中运动开始后,警方一度施放催泪弹驱赶人群,促使更多人到场占领,令占中集会的主题、领导、组织及参加者的组成,最后全都没有按「占中三子」的计划举行,地点改为政府总部外的添美路、立法会道及龙汇道等的行人路及马路范围,整个占中运动更历时近3个月。原审法官裁定「占中三子」只是修改了原定计划,但无论是原定计划或修订计划,「占中三子」的协议仍然是串谋犯公衆妨扰罪。

张认为控方当时理应分两罪控告「占中三子」的原定计划及修订计划,而非用一条串谋犯公衆妨扰罪来控告两个计划,由于修订计划并非「占中三子」的原定计划,控方大可只就修订计划控告「占中三子」参与公众妨扰罪或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故认为控方不恰当地以串谋犯公衆妨扰罪起诉「占中三子」。

代表陈健民及朱耀明的关文渭大律师指出,原审法官陈仲衡在判词中批评 「占中三子」的做法幼稚及不切实际,而且没有可能透过占领中环的公民抗命,一夜之间便能令政府转軚落实真普选,即使政府有正面回应, 「占中三子」认为聚集民众能在转眼之间驱散的想法亦太天真。关指法庭不应对占中运动评头品足,更何况控方在审讯期间并没有质疑陈健民在庭上的证供,法官只需决定是否接纳其证供,而非对其证供内容作出批评。关指占中九子只希望透过占中运动的公民抗命,在参与人数增加之际,令政府愿意妥协并进行谈判,希望能藉此说服港府去提议北京政府落实真普选,最终目的亦是争取公众利益。

案件押后至明日早上10时半再续,由于戴耀廷在已服刑4个月之际获准以现金10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批准戴耀廷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麦机智指戴耀廷另因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正被拘留中,戴耀廷现时应回到西九龙裁判法院,等候裁判官会否批准其保释申请。

署任刑事检控专员谭耀豪一度提出,因戴耀廷现另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希望法庭能撤销戴的保释,麦机智指现时不适合处理,决定以原有条件延长戴耀廷保释外出的决定,直至另行通知,律政司有权另外申请覆核戴耀廷的保释。麦机智另批准所有已完成服刑的上诉人,在已聘用律师代表下,毋须出席上诉聆讯,换言之占中九子中只有戴耀廷必须出席上诉聆讯。

法庭记者 刘晓曦

建立时间:13:33
更新时间:17:11

邵家臻(左)及张秀贤(右)抵达法庭。
邵家臻(左)及张秀贤(右)抵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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