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造假新冠疫苗 内地破21宗涉疫苗案批捕70人

2021-02-11 12:42

示意图。(AP图片)
示意图。(AP图片)

全国检察机关截至昨(10)日共在21宗新冠疫苗制假案中依法批准逮捕70名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严惩涉新冠疫苗犯罪4宗典型案例。

第一宗案例:孔某、乔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为扩大制假规模,乔某从老家找来亲属、朋友3人帮助制造。制假后期因生理盐水不足,乔某遂以矿泉水代替。去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发现孔某等人的犯罪线索,决定立案侦查,并于当天将携赃款出逃的孔某、乔某抓获,随后相继抓获殷某等人。初步查明,孔某、乔某等人制造并销售假新冠疫苗约5.8万支,获利约1800万元(人民币,下同)。去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以孔某、乔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数日后获批。

第二宗案例为李某等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案。去年8月起,孔某(另案处理)制造假新冠疫苗并谎称正品对外销售。李某误以为是正品,决定购买。陈某、严某此前因倒卖口罩、防护服等与李某熟悉,二人得到消息后决定从李某手上购买这些疫苗并走私到国外牟利。去年11月11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李某等人的犯罪线索,决定立案侦查,并于19日至28日将李某等人相继抓获。至去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以李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于12月25日获批。

第三和第四宗案例均为涉嫌非法经营案。去年10月,陈某的哥哥(另案处理)购买到一批所谓「正规新冠疫苗」。随后,陈某夥同他人高价对外销售,并委托乡村医生林某在住处、汽车内为购买者接种。截至去年12月,合计为200馀人接种500馀支,陈某等人得款54.7万元。2021年1月25日,检察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在王甲、王乙涉嫌非法经营案中,2020年9月,某地决定实施秋冬季新冠疫苗紧急接种计画,以「重点人群优先、疫情地区优先」为接种原则,并规定了相应的接种条件。11月中旬,王甲经王乙介绍认识了当地负责接种工作的医院负责人。王甲、王乙商定,高价安排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该医院接种,藉机牟利。随后,王甲通过微信群对外发布广告招揽客源,对有需求者收取高额费用。针对付费人员,王甲通过控制的公司,伪造了企业员工证明、出国务工证明和机票行程单等全套接种证明文件,并由王乙安排到医院接种。截至12月初,王甲、王乙共收取了300馀人的费用,并安排其中241人做了接种,获利40馀万元。2021年1月12日,检察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甲、王乙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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