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印发《港区国安法》小册子 警告民众撑台独港独或被捕
2021-02-02 17:12
台湾的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印发名为《港版国安法生效》的红色小册子,提醒台湾民众小心违法,声称《港区国安法》下有所谓「无限扩权、恐怖无比」的警察权,港府国安部门可以为蒐证而搜查有关地方,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财产,包含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财产。
台湾传媒报道,陆委会小册子提及六大范畴,形容《港区国安法》为所谓「无敌恶法不分你我他」,即使台湾民众不是香港人,不住香港,只要有「犯罪」行为入境香港,坐上香港船只或飞机在香港转机,都有可能被逮捕。
小册子又声称,民众即使在台湾参与香港反修例示威等活动,甚至主张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都有可能触犯《港区国安法》第20条。此外,带反大陆文宣乘坐航班赴港时,台湾民众乘坐航班赴香港或大陆、澳门,身上或行李被查到北京认定的台独或港独旗帜、反大陆或「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反修例示威文宣品,都有可能违法。
陆委会小册子提醒,社交媒体公开发文支持台独、跨境捐款支持反修例示威、寄送物资支持示威者都有可能违法;陆委会在内页拿枪的港警插画标注「恐怖警察」,强调港府国安部门可以为蒐证而搜查有关地方,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财产,包含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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