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毁葵芳「优品360」 17岁男生判入更生中心兼赔千元
2021-02-02 16:50
7名男女前年涉嫌于葵涌破坏店铺「优品360」,被控刑事毁坏罪,其中17岁男学生及1名五旬汉认罪,后者被判囚8个月。辩方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指男学生受人爱戴,获中学校长、训导主任、传道人及区议员等众人到庭支持,案发因一时冲动,现已悔不当初。裁判官罗德泉判刑时指案发时破坏店铺行为「一浪接一浪,无法无天」,亦「好似传染病嘅病毒咁传开去」,有见男学生纪律松散,故依报告建议判其入更生中心,并命令其赔偿逾千元店铺损失。
罗官判刑时指案发因涉案店铺东主个人理念和背景不同,有一群人不满下受网上号召到商场捣乱破坏店铺,造成财物损失,令前线店员惊慌,无辜受害。案中众人行为无法无天,令一般市民也觉不安,亦非个别事件,当时「一浪接一浪」发生,甚至一日多宗,「好似传染病嘅病毒咁传开去」,而林正是「受感染加入行列」。罗官批评发起人固然罪大恶极,但所谓「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动手者角色重要,否则无论「出口嘅人说得几咁漂亮、几咁煽动、几咁英雄」亦难成事,故动手者刑责不可轻视。
罗官再评论林成长路上不如他人幸运,亦算成长于幸福环境,案中呈现明显严重纪律问题,需更生以重回正轨,更生中心正是针对纪律松散之人,较之著重工作性质的社会服务令全面、恰当,故判林入更生中心,并批出1134.5元的赔偿令予受害公司。
辩方引述报告指建议法庭判处被告长时间社会服务令或判入更生中心,提及被告林天乐获其家人、中学校长、训导主任、驻校社工、临床心理学家、传道人、区议员及一众同学到场支持。辩方指若非反修例运动之故,断不会置身公堂。辩方续指林为人努力积极,中三转校后难以适应新环境亦不放弃,未来希望成为物理治疗师,帮助他人,回馈社会。
辩方解释林犯案因意志薄弱一时冲动,受社会气氛影响,行为愚蠢,现明白罪行严重,体会到失去自由的教训,悔不当初,故马上认罪,承担罪责,承诺不再重犯,并向家人、法庭及相关人士致歉,愿意赔偿案中损失。辩方希望法庭优先考虑社会服务令,以让林继续学业,备战明年中学文凭试,为理想奋斗,驻校社工、临床心理学家及训导主任亦愿意于期间严加看管林。
54岁无业汉邹升华、18岁学生黄斯曼、1名15岁少女、1名14岁少年以及同是17岁学生的陈佩莹、曾梓嫣和林天乐,被控于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会广场5楼损坏「优品360」店铺内财产。
法庭记者:陈子豪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