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前政协六旬翁携铁锄指吓途人 判囚1年再缺席聆讯

2020-12-29 15:58

被告朱木源。资料图片
被告朱木源。资料图片

自称为前宁夏省政协的六旬退休老翁,去年8月「三罢」示威时,携同长逾一米的铁锄到旺角指吓途人,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林子勤裁判官不接受被告携带铁锄是出于自衞,反指他曾在现场扬言「我今晚走去冲佢撞佢,锄呢班搞乱我哋生活嘅人」、「我锄佢老X」,并用铁锄挥向手无寸铁的市民,故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囚一年。被告在本案结案陈词阶段已缺席聆讯,今日仍未有现身法庭,法庭早前已颁下拘捕令。

林官接纳控方呈堂的新闻片段表面真确,并接纳4名控方证人均诚实可靠,但不接受被告在警诫下称因感到危险而自衞。林官裁定,被告当日凌晨驾车至太子站出口,并从座驾拿出铁锄,在记者访问下表达了对示威者的不满,继而拿著铁锄追赶途人。由此显示,他有用铁锄伤人的意图,亦没有证据支持他自衞的说法。

林官判刑时又称,被告带有目的、携同锄头前往或逗留在示威现场,并将目的付诸实行。且涉案武器大型、具杀伤力、可重复使用。考虑到案情严重及被告的背景等因素,判他入狱一年。

被告朱木源(63岁)被控于去年8月6日,在旺角通菜街近水渠道一带行人路的公众地方,携有一把铁锄。翻查网上资料,被告是香港广东汕尾市同乡总会常务副会长。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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