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六旬汉涉旺角街头手持铁锄被控藏武 辩方质疑目击证人夸大

2020-09-10 16:29

证人陈俊源(左);证人舒隽贤(中);被告朱木源(右)。
证人陈俊源(左);证人舒隽贤(中);被告朱木源(右)。

去年8月5日全港「三罢」行动中,一名六旬老翁怀疑在示威者包围下,举起约1.2米长的铁锄,事后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开审。辩方质疑其中一名目击证人庭上所言与口供有异,质疑他夸大其辞,惟证人反指其用词含糊。

机动部队警员25103陈俊源供称,案发当日凌晨分别有4男1女向其告发指,身穿白衣的被告手持锄头在水渠道近通菜街一带徘徊,其中一人更偷拍整个过程。陈其后发现被告,查问下他声称自己原拟落车买烟,未料一群人冲向他,作势要攻袭,遂随地捡起锄头作自卫。

目击证人舒隽贤忆述,当时驾车途经旺角,见到1男1女跑向西洋菜街。未几,舒在运动场道瞥见被告拖著锄头,沿通菜街方向前进。舒其后又发现被告在近旺角警署的行人路上,以左手指向距离约1至2尺、栏杆外的黑衣男子,高举锄头意图攻击他,男子见状即向对面马路逃去。而被告则将锄头锄落地面。其后被告转入水渠道近垃圾站对出,向一批途人高举锄头,他们随即四散。从舒的行车纪录仪显示,被告于上述地点出现。

资深大律师郭栋明引述舒的证人供词,问警员有否询问过被告曾否施袭,舒当时回应称被告没有攻击他人,但有意图袭击,惟警员没有将后者记录低,因为警员解释没有流血或受伤不算攻击。郭大状追问,负责落口供的警员有否解释意图与企图的分别,舒起初称没有,在裁判官解释后指有,其后郭大状再澄清问题时,舒又改称没有,解释「讲同演绎系唔同,讲同写落去又有唔同。」郭大状质疑,既然警员没有将舒所有口供纪录下来,为何他仍要在供词上签名确实,其后又没有更改、更正或增减。舒表示「当时以为份口供只用作告攻击性武器」,又指「我唔系律师,我唔系执法人员,唔熟悉啲字眼。」

舒庭上描述,1男1女跑过时状甚慌忙,惟口供上并无此形容。他解释落口供时曾提及,但「唔清楚口供系点写。」舒又在主问环节中形容黑衣男子离开时十分慌忙,惟供词上指他以正常步伐离开。舒解释落口供时相关片段会一直播放,惟庭上重播片段时有停顿,又指自己语文能力较逊。郭大状直斥舒作供时夸大其辞,惟舒否认,指责郭大状所用的字眼有含糊之处,令其作供相当混乱、有问题。

舒声称自己曾为不同案件录取多份口供,郭大状询问他相关情况时,舒突然表示「你个样唔好咁唔happy得唔得,你要我讲哂出嚟,但你又有啲咁嘅表情,我好hurt!」随即要求休息15分钟。

63岁退休人士朱木源(63岁)被控于去年8月6日在旺角通菜街近水渠道一带行人路的公众地方,携有一把铁锄。翻查网上资料,朱为香港广东汕尾市同乡总会常务副会长。

法庭记者:叶君怡

建立时间13:35
更新时间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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