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三读通过 调戏同性者判罚$1500
2020-12-29 15:09
台湾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条文」,明起调戏同性者将被罚款6000新台币(约港币1500元)。
现时的法例列明「以猥亵的言语、举动或其他方法,调戏『异性』者,处6000元以下罚锾」,仅针对调戏异性者,但近年同性猥亵事件不断增加,立法院因此决定将法例内「异性」,修改为「他人」,换言之调戏同性者同样违法。
根据修正后的立法说明指出,该条法例的目的是希望维护社会上良好的风俗,若对同性者施以猥亵的言语或行为,亦有违伦常,所以裁罚的对象不应只限于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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