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推第三轮幼儿中心特别津贴 下月6日截止申请
2020-12-28 16:16
社会福利署宣布推出第三轮「幼儿中心特别津贴」,以支援幼儿中心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长时间暂停服务所引致的财政困难。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上星期一(21日)通过第四轮防疫抗疫基金拨款后,社署今日发信邀请全港所有资助及非资助幼儿中心申请新一轮的特别津贴。资助及非资助的幼儿中心(包括附设于幼稚园的0至3岁幼儿班)可获提供为期4个月(明年1月至4月)的特别津贴。第三轮特别津贴金额以本年初第一轮特别津贴相同,即以每名接受全日服务的幼儿为基础计算每月4,000元及每名接受半日服务的幼儿每月2,000元。若月费低于4,000元或2,000元,则以较低额为准。未有申请前两轮特别津贴的幼儿中心或于本年9月后才开始营运的幼儿中心,亦可以今年11月2日的幼儿服务人数为基础作出申请。
截止申请日期为明年1月6日。申请经确认后,社署将于明年2月内一并发放1月和2月的特别津贴,其后两个月的津贴将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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