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fb公开转发警员资料 27岁店东认蔑视法庭囚21日
2020-12-28 16:58
高等法院去年10月颁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公开发布警员和其家属的个人资料。
一名27岁店铺东主陈健聪去年11月,西湾河交通警开枪事件发生当日早上,对事件感到愤怒,在个人Facebook 帐户公开转发共4份帖文,内容包括警员的照片和其妻女的个人资料等,他承认蔑视法庭被判囚21日,不得缓刑,兼付讼费2万元。
高浩文法官批评恶意「起底」行为对受害者的影响深远,即使移除帖文后也覆水难收。无论抱持任何政治立场,这行为均不为任何人所容许。陈健聪的行为具挑衅性,而且一连转发4则内容,法庭拒绝以缓刑处理。
陈健聪去年11月11日早上共发布4则帖文,包括涉案警员的个人照片配上「开真枪呀,有排同你玩香港警察」文字,亦转发了警员妻女的电话,就读学校等,帖文中有「善恶到头终有报」又斥警员是「西枪河杀人犯」。约三天后他移除所有帖文。
佛具店店主陈健聪自2015年在西湾河太安楼经营生意,宣扬佛学,他透过律师表示去年11月西湾河开枪事件发生当日早上,由于事件在他的社区范围发生,故感到激动,于是从Telegram转发涉案警员和其家属的个人资料。他承认知道禁制令是生效的,但当时被怒气冲昏头脑,没有及时考虑到禁制令。律师强调,他只是转发帖文,并非主动角色,而且他并没有在帐户中隐藏身分,反映他并非蓄意加害警员犯案。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609
更新时间: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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