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将已故亲生父母「合葬」 遭继母起诉其侵权
2020-12-16 15:58
父母去世,子女为父母修缮坟墓是一种文化习俗的传承,儿子为亡父修缮坟墓以寄托哀思本无可厚非,但是在湖北襄阳,儿子王大在与继母李某有书面承诺的情况下,仍将亡父王爹爹与去世多年的生母合葬。同王爹爹结婚近30年的继母李某向法院起诉侵权,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定王大向李某书面赔礼道歉。
案情指,上世纪70年代,王爹爹与被告王大的生母结婚,并生育了王大,后王大的生母去世,被安葬在王爹爹的老家。后王爹爹于1991年5月与原告李某登记结婚,于1993年生育一女王二,2019年3月29日王爹爹去世。王爹爹去世后,李某、王大、王二因王爹爹骨灰安葬地点等事宜产生分歧,王大拟将骨灰运回老家与其生母合葬,王二想就近购买墓地便于祭拜。经亲朋好友调解,2019年3月30日,王大向李某作出书面承诺,内容为:「将父亲安葬于生母坟旁,留一定距离,并且在父亲坟另一侧,留出继母百年之后安葬位置。」李某、王二遂同意将王爹爹骨灰运回老家安葬。王大雇请家族人员帮忙,在老家其生母坟墓旁边挖墓穴,将王爹爹骨灰安葬于此,并将新墓与旧墓「圆(堆放)」成一个新的墓头。李某认为王大违反承诺,将王爹爹骨灰与其前妻即王大生母合葬,损害了李某作为王爹爹配偶的合法权益,遂引起诉讼。
法院审理判决认为王大将二人「合葬」的实际效果和目的,损害了李某作为王爹爹配偶的人格权益,应当向李某承担侵权责任。原告李某诉请王大向其赔礼道歉。被告王大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了王大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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