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妻留下55万债务 9岁女童无力还父债成「老赖」
2020-12-15 15:36
近日,「9岁女孩成老赖被限制消费」一案引起热议。内地媒体报道,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人民币,下同)。11月25日,法院因她无法还钱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9岁女孩的外公在网络上发声,讲述了女孩背负55万债务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大致经过:「女孩父亲杀害孩子母亲及外婆后,被判处死刑,此前他转卖房产未成功,买主要求其父亲偿还55万房款,女童背负的债务由此而来。」女童外公在文末称:我为孩子著想,这套房子应该让孩子继承,将来生活上能有个著落……
据陈蔓养母讲述,她在陈蔓3岁时收养她,6年来完全把她当亲生女儿。陈蔓养母表示,会好好保护陈蔓,不让她知道这些事,不希望让她受干扰。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杨文战称,孩子父亲卖房收了买家55万,然后孩子父亲死了,法院最终把房子判给孩子,然后让孩子还买家55万本身是没错的。买家要房的案子败诉后才选择要钱的,明明交了钱,房子最后又归了孩子,总不能让买家认倒霉别要这钱了吧?法院判决孩子给买家钱,孩子没给,法院把孩子给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也没甚么错误。大家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不是完全一样的。俗称的「老赖」是指失信被执行人,而未成年的被执行人不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未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是正常的,难道还不了钱的人还该高消费吗?还有能力高消费吗?即使他(她)是未成年人。所以,「老赖」这标签不应该是法院贴的。
不过针对此案,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张永红认为:「父债子还」并不是法律规定,只是民间道义上的说法。张永红分析指:法律上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人,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超出遗产继承范围的债务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就出现了所谓的「父债子还」,这个只是民间道义,不是法律规定。
本案中,这个孩子作为遗产的继承人,对于父亲留下的债务,她的偿还义务不能超过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她只有一套父亲留下来的房子,如果被收走、拍卖了,相当于无家可归,她承担偿还债务前提是不能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法院不能将房子拍卖用于还债。
对于法院向女童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张永红说,这种做法「令人不可理解」,「法院要求孩子偿还债务,和限制高消费,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如果法院害怕这个孩子处置了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对一个9岁孩子限制高消费,就是一个错误。一个儿童,能有甚么高消费呢?」最后,张永红说,孩子的监护人如果觉得法院侵害了孩子权益,是可以提出申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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