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泊竟写知会书挑衅交警 海南律师:若抄牌将追究责任
2020-12-05 19:16
海南一位任职律师的车主近日在违法泊车后,写下一封「知会书」予交通警察,要求不要张贴罚单。海南交警随后回应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即依法查处」。
事发在本月1日,海南省交通警察总队于下午4时许,在官方微博发文,上传一封「知会书」的照片,并留言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即依法查处,海南交警已经在路上」。
从相关照片可见,该封「知会书」的书写日期为本月1日。车主自称为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并指当日受司法部门指派,办理黑社会案件。车主又指,由于法院附近停车场的车位紧张,所以暂时将车辆泊在路边,并要求交警不要张贴罚单,「否则将追究其交警领导及办事人员的责任」。其后,海南交警再上传涉事车辆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并指涉事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规定,「请于5日后持本告知单,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桂大道106号接受处理。」
有网民则发现,罚单中的车牌与「知会书」中的车牌并不一致,海南交警回应时则指,「他(车主)自己写错了」。交警随后又指,经过核实,涉事车主承认是其本人贴的「知会书」,而「知会书」所写车牌与律师所名称与实际不符是其输入错误。涉事车主表示接受处罚,并向海南交警及市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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