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游行】金融顾问携菲律宾魔杖罪成还押候判 官指自卫辩解有违常理

2020-11-27 17:31

去年8月中市民发起港岛东大游行。 资料图片
去年8月中市民发起港岛东大游行。 资料图片

去年8月中市民发起港岛东大游行,28岁理财顾问于北角被警方截查时搜出木棍、护眼罩、防毒面罩等物,警诫下称在区内上班,携棍因「惊出街畀人打,攞来自卫」。裁判官崔美霞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不接纳被告有即时威胁说法,亦反驳于当晚音乐表演晚会中不适宜切磋武术,最后指被告带备全套防护装备明显有意图用棍伤人,故裁定被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崔官押后判刑至12月9日下午,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看管。

崔官裁决前引述辩方辩解指因案发前数天有白衣人打人,被告「惊畀人打」,故随身带备「菲律宾魔杖」以自卫。崔官反驳指辩解有违常理,因白衣人以参与示威者为攻击对象,没有证据显示会向被告报复。再指被告本可尽早完成工作,避免回公司,案发时被告却正打算到街上用膳,而未遇到威吓团体,亦没发生暴力事件,故不接受被告辩解有即时威胁。而辩方再辩解指带备木棍当晚与武术师傅在晚会上交流,崔官反驳指在音乐表演晚会上,其他宾客席前切磋并不安全,亦与前述解释矛盾不符,存内在不可能。

而「菲律宾魔杖」可用以击打他人手腕,令手持武器脱落,亦可击打头、脚和腰等,故被告管有意图是伤害他人。加上被告带备全副装备护具,故明显有意图伤人,或作非法用途使用。崔官指控方举证达致毫无合理疑点,遂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蔡嘉琪被控于去年8月11日在北角电气道169号外管有1支木棍。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6:55
更新时间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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