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延长暂缓发出公屋迁出通知书措施

2020-11-22 12:39

政府新闻处。
政府新闻处。

房委会今日宣布,公屋租户如有短暂经济困难未能及时缴交租金,可向房委会申请暂缓发出迁出通知书,若有关申请获批,房委会将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暂缓向该些租户发出有关通知书。
 
鉴于疫情的影响,房委会已于本年5月至10月期间,对有短暂经济困难而未能及时缴交租金的租户,暂缓发出迁出通知书。
 
 此外,房委会一直透过租金援助计划协助有短暂经济困难的公屋租户。在计划下,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获减免一半或4分之1租金,为期两年。
 
房委会发言人指,房委会每两年覆检租援受助人的资格,以决定是否继续批出租援。当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数有变动时,须主动通知房委会,以作资格覆核。发言人强调,房委会亦会作抽样调查,以防止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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