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展示警员编号裁决上诉 邓炳强:暂不使用行动呼号

2020-11-21 12:18

高院裁定警员不展示编号违反《人权法》。(小图为邓炳强)
高院裁定警员不展示编号违反《人权法》。(小图为邓炳强)

就防暴警和速龙小队无展示警员编号,被裁定违反《人权法》一案,警方与律政司研究判词后,决定会提出上诉。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早上出席警察学院结业会操后会见传媒时表示会就案件出上诉,但会尊重法庭决定,在上诉未完成前,暂时不会使用行动呼号。不过他补充,行动呼号是独一无二的,任何时候都能辨识警员身分。

香港记者协会、「长洲覆核王」郭卓坚、梁颂恒等8人早前就防暴警和速龙小队未有展示警员编号的做法入禀司法覆核。法官周家明昨颁下判词指,警务处允许警员不公开清楚展示独一无二的警员编号,令投诉机制系统不完善,而且警察投诉科和监警会制度,未能满足《人权法》要求,乃裁定执勤中的警员不展示编号违反《人权法》,亦批评监警会及投诉警察课未能处理针对警方的投诉,遂批出部分覆核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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