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李偲嫣送花被质疑涉贿 警:邓炳强已作利益申报

2020-10-20 20:39

警方指,邓炳强已根据公务员条例就有关物品作出利益申报。资料图片
警方指,邓炳强已根据公务员条例就有关物品作出利益申报。资料图片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上月29日出席油尖旺区议会会议前,获正义联盟主席李偲嫣送花。公民党油尖旺区议会副主席余德宝事随后去信警方,质疑邓炳强收花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余德宝今日发文,并引述警方回覆指,邓炳强已根据公务员条例就有关物品作出利益申报。

余德宝早前就李偲嫣及一众撑警团体成员在油尖旺区议会外向邓炳强送花,有否违反限聚令和口罩令,以及邓炳强接受花朵有否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向警方发信。他下午在社交媒体发文,并上传警方回信的照片。警方回覆时表示,警方一直致力维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并一向尊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及权利,包括言论、表建意见及结社自由等。

警方在信中又指,因应疫情,警方积极配合政府各顼防疫工作,协助应对目前公共卫生的情况,包括协助执行《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众聚集)规例》(第599G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1章)的规定。提醒市民配合规例的要求,以减低社区病毒传播风险。警方会继续采取适当的措施,平衡市民和平表达意见的自由及保障公共卫生。如执法人员发现有市民违反上述规例,会先作出口头劝喻;若千犯者故意漠视执法人发出的警告,人员便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警方续指,相关事宜已交由投诉警察课跟进,会按既定机制公正调查及积极跟进,并指就处长接受市民送赠花束一事,处长亦巳根据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第4/2007 号《公务员以公职身分获得的利益/款待及部门获赠惠及员工的礼物和捐赠》的要求,就有关物品作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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