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听障生袭警罪成 待索更生中心报告押下月判刑

2020-11-17 17:52

被告罗镇杰(右)袭警罪名成立。资料图片
被告罗镇杰(右)袭警罪名成立。资料图片

听障学生于去年9月中港岛示威活动中,冲前欲抢去警司手上的胡椒喷雾,更用力拉扯至二人倒地,并在警诫下招认「我一时冲动先会打警察」。裁判官郑纪航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认为5位警员证供全部可信可靠,辩方质疑不切实际,被告作供谎话连篇,全不接纳,故裁定被告袭警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12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教导所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看管。

郑官裁决时先引述控方案情指事主区永梁案发当晚在铜锣湾站C出口外拉起封锁线时,持胡椒喷雾警告聚集人群离开不果,被告上前伸手欲抢胡椒喷雾,2人拉扯期间先后跪下倒地,纠缠为时约20秒。被告其后被其他警员分开制服并拘捕,警诫下招认「我一时冲动先会打警察」。郑官反驳辩方质疑,指要求事主准确交代案发时混乱过程和时间是不切实际。

郑官认为首2名警员证供相互吻合,5名警员供词均可信可靠,全部接纳。郑官又提到被告作供时,先后供称听到「道歉」和「道歉先至肯畀水你洗脸」,说法前后不一,又认为被告不会无故对号入座。郑官又引述被告医疗报告指伤势轻微,反驳辩方指被告曾遭10人或4人挥棍围打的说法。郑官认为被告证供前后矛盾,谎话连篇,被警员殴打说法与辩方证人亦不一致,证供全不接纳,故此亦不接纳辩方解释,指警员未有归还助听器予当时被喷中胡椒喷雾的事主,才会令被告在隐约听到人命令「道歉」之后,才作出以上招认此一说法。郑官最后指出被告藉抢夺胡椒喷雾,通过拉扯刻意将不合法力量加诸其深知正在执行职务的事主,故裁定被告袭警罪成。

20岁被告罗镇杰被控于去年9月15日在港铁铜锣湾站C出口外袭击高级警司区永梁。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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