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雨伞袭2警罪成判囚4个月 官指2警证供诚实可靠

2020-11-13 17:10

被告李逸恒。 刘安琪摄
被告李逸恒。 刘安琪摄

24岁设计师被指于去年9月1日凌晨在将军澳用雨伞先后袭击两名警务人员。他事后否认两项袭警罪受审。徐绮薇主任裁判官今裁决时指此案最大争议为被告的身份辨认,但认为两名警员的证供诚实可靠,相信被告逃跑时未离开警员的视线,最终裁定被告两罪罪成,并鉴于案情严重,判被告监禁4个月,但批准他以1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徐官裁决时指,虽然证人总督察丁家豪及警长林华平的口供中有多处出入,但明白二人曾处理过百宗着示威有关案件,可能会产生混淆。加上,两人从开始追捕被告李逸恒后的口供基本一致,故接纳证人口供,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时指,两位被袭击的警务人员的伤势并非不可逆,被告被拘捕时亦无挣扎,望可在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再作判刑。

惟徐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先后两次袭击两名警员,而他手持长伞为加重刑罚的因素。徐官亦指出,当时现场有人聚集叫嚣及用雷射笔照射警员,众人情绪高涨,被告有机会鼓动附近人士犯案,有一定风险。徐官认为本案案情严重,不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最终判被告监禁4个月。

法庭记者:刘安琪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