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家黄卫明「通波仔」后亡 死因庭裁定死于自然

2020-11-13 17:04

死因裁判官黄伟权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采纳法医报告,裁定死者死于自然。 资料图片
死因裁判官黄伟权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采纳法医报告,裁定死者死于自然。 资料图片

香港小交响乐团首席小提琴家黄卫明4年前在圣德肋撒医院进行「通波仔」手术,5日后在院内厕所晕倒其后不治,终年58岁。死因裁判官黄伟权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采纳法医报告,认为死者在当日因恶性心率不正而晕倒,最后死于缺氧性脑损伤和缺血性心脏病,医疗介入亦不能防止死亡发生,裁定死者死于自然。

黄官引述并分析法医和2位临床专家报告,认为死者「通波仔」手术大致完成,术后血管造影未发现异常,血管血流有改善,而且死亡并非发生于术后1日的高风险期内,没有证据显示手术有问题。黄官再根据报告排除其他原因后,判断死者晕倒出于恶性心率不正。

黄官进而指出因死者入院前健康情况糟糕,有糖尿病、肾衰竭、肺感染等多种疾病,排除其他病因后,裁定其死因为缺氧性脑损伤和缺血性心脏病,情况随时发生,符合潜在致命状况,医疗介入亦难避免死亡,故裁定死者死于自然。

而证人证供方面,黄官仅不接受死者「通波仔」手术负责医生梁国辉作供中其中2点,包括不接纳梁于死者签署手术同意书前曾告知死者血管造影手术死亡率大于百份之1,认为重要事实不应毫无纪录;及不接纳梁曾告知死者将于术后离港数天,黄官最后就此建议圣德肋撒医院改善临床交接机制。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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