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议员】陈弘毅:人大决定等同立法 刘兆佳指反对派误判形势所致

2020-11-13 14:44

陈弘毅(左)与刘兆佳(右)。资料图片
陈弘毅(左)与刘兆佳(右)。资料图片

特区政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褫夺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资格。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议员资格的决定等于立法。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则指,反对派认为中央没有勇气和害怕民意,继续推动民众和年轻人参与斗争,是对于形势的误判。

陈弘毅在电台节目中表示,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议员资格的决定等于立法,但没有授权特首及政府官员,判断某位已当选议员是否拥护《基本法》及特区,因此《基本法》有关撤销议员资格的条文在未来依然适用。 他又指,香港法例未有明确界定「不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的行为,但认为在人大常委会现时的决定中,至少提出4种明确情况,包括寻求外国干预香港等,可被视为「不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的行为。

另外,刘兆佳在另一个电台节目则表示,中央原本未有打算针对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决定,让特区政府自行处理,并指相信,中央是看到最近的发展,对反对派会改变立场及放弃对抗姿态不再存有幻想,因此作出相关决定。他又指,中央一向不同意议会的拉布行为,但因为有所顾虑而容忍,并只作劝喻,但反对派却认为中央是没有勇气及害怕民意,继续推动民众及年轻人参与斗争,他认为反对派是误判有关形势。对于中联办在日前的声明中提到,爱国者治港是必须坚守的政治规矩,刘兆佳则指,有关说法并非新事物,并指中央现时的决定是要丰富「爱国者」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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