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远用扬声器被指声大滋扰罪脱 官指事主证供可信性存疑

2020-11-09 17:04

吴文远罪名不成立,并获赔讼费。
吴文远罪名不成立,并获赔讼费。

社民连秘书长吴文远今年5月在红磡设街站要求政府因应疫情设立失业援助金,疑因「嗌咪」声浪令途人感到不适,被票控扩音器造成的噪音烦扰罪。裁判官张天雁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指出烦扰无清晰定义,控方亦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加上认为事主证供可信性成疑,故裁定吴文远罪名不成立,并获赔讼费。

张官裁决时指噪音和烦扰并无法律定义,仅指无法令人合理容忍,而控方亦未有提供客观证据如分贝纪录、影片等,因此需依赖事主证供。张官续指对吴文远当时声浪是否能达至100甚至200、300米外有保留,再者事主于纪录书面证供1年后才提到声浪足以掩盖车辆响号造成危险,故认为其证供可信性成疑。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张官遂裁定吴文远罪名不成立。

43岁被告吴文远被票控于今年5月16日下午5时半,于红磡德民街与红磡道交界使用扩音器,造成男子姚永麟感到烦扰的根源。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6:33
更新时间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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