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远用扬声器被指声大滋扰表证成立 下月初裁决

2020-10-23 12:23

吴文远(左);事主姚永麟(右)。资料图片
吴文远(左);事主姚永麟(右)。资料图片

社民连秘书长吴文远今年5月在红磡设街站要求政府因应疫情设立失业援助金,疑因「嗌咪」声浪令途人感到不适,被票控扩音器造成的噪音烦扰罪,今在九龙城法院续审。辩方质疑控方不能证明声音源自吴文远,亦指事主「可能有太过敏锐嘅听觉」,强调吴文远有言论自由,有权拣选表达意见的媒体和方式。张天雁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证成立,将案件押后至11月9日裁决。

吴文远自辩指他当日下午4时左右偕2名党友及数名义工设街站,另摆放钱箱筹募社民连的法律费用,至6时半结束。吴形容事主姚永麟身处的新澳茶餐厅距离他们的街站距离非常远,有如「由法庭去到马路对面嘅九龙城警署后端」,距离逾70米,质疑姚「听力真系好犀利呀?」

吴说警员到场后指「收到投诉话大声公嘈到人,叫我开细声啲」,他即指示党友将音量降低,惟约5秒后警员说「你依然好大声,你唔合作」,认为警员有心滋扰。警员指他可能干犯妨扰罪,亦问「呢个筹款有冇攞牌㗎」,吴没有任何回应。

吴指他与党友轮流「嗌咪」,3人发言时间比例相若,并否认音量理论上「越大声越好」,认为「真系嘈到人嘅话就唔好啦」,亦指「嗌咪唔系要同其他声斗大声」,强调目的在于吸引路人注意,让感兴趣的人上前索阅宣传单张。

控方质疑吴文远没有应警员要求将声量降低,吴否认,亦反驳称「大声公」的音量不足以抵达事主所在的茶餐厅。

辩方结案陈词时强调不能证明事主听到的声音来源必定来自吴文远;控方亦没有捡取涉案「大声公」作分贝测试等来反驳辩方指茶餐厅根本听不到「嗌咪」的说法。辩方指事主感烦扰未必源自声浪,而是因为「听到人讲啲佢冇兴趣嘅内容」,亦认为事主「可能有太过敏锐嘅听觉」,不能因他的特殊情况断定吴的行为构成烦扰。

控方不同意须量度分贝以证明吴「嗌咪」构成烦扰,强调吴虽有言论自由,亦不可构成滋扰。

43岁被告吴文远被票控于今年5月16日下午5时半,于红磡德民街与红磡道交界使用扩音器,造成男子姚永麟感到烦扰的根源。

法庭记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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