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公司前外勤员涉公开警员家属资料罪成 判即时入狱两年

2020-11-03 12:38

被告陈景僖(浅蓝牛仔裤者)。资料图片
被告陈景僖(浅蓝牛仔裤者)。资料图片

33岁香港电讯有限公司前外勤员,涉嫌去年9月初公器私用,挪用一名警员家属资料后,在Telegram「老豆搵仔」群组内公开。陈早前被裁定3项「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及1项「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罪名成立。姚勋智法官今表示,在警民关系紧张的气氛下,被告行径不单违反诚信、对执法者造成严重心理影响,更波及无辜的家属,终判即时入狱两年。本案为首宗起底被定罪的个案。

辩方透露被告的背景报告正面,被告现已相当后悔,其双亲、同事及老师等人均认为被告并非激进人士,对其犯案感震惊。而被告受社会事件影响,一时冲动下犯案,恳求法庭考虑到被告本人没有任何实际获益,及对事主亦没有造成永久性伤害的情况下,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

惟姚官指出,搜寻资料涉及多个程序,故难以接受被告一时冲动而犯案的辩解。姚官续引述数个同类案例指,除非案件非常特殊,否则判处非监禁刑罚并不恰当,而本案案情严重,尤其是案发于警民关系紧张的背景下,被告不但违反诚信,将警员家属资料公开,对执法者心理造成影响,更牵连无辜的家属,故此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以免其他人仿效。

控罪指,被告陈景僖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3次不诚实地取用属于电讯公司的桌上电脑,并将一名客户的电话号码及身分证号码发布,其间与Telegram使用者串谋干犯罪行。至于被告另外面对的游荡罪,则在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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