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藏毒罪成 官斥知法犯法吸毒成瘾判入戒毒所
2020-10-30 16:37
休班警去年2月中于住所屋苑平台与毒贩交易时被捕,早前被裁定藏毒罪成,裁判官水佳丽今午在屯门裁判法院判刑时直斥被告知法犯法,对毒犯「应拉唔拉」,并指被告吸毒成瘾12年,遂依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戒毒所。
辩方引述背景报告和戒毒所报告指被告陈天赐有心脏病、高血压,需定期到精神科覆诊,今年7月曾确诊新冠肺炎。辩方又呈上多封其太太、儿子、儿子学校教师等人的求情信,求情指过去27年于警队多有功劳,经常拘捕毒犯,更曾获警务处处长和指挥官的赞许信,目前已前途尽毁,希望法庭从轻发落。辩方最后指被告倾向判处监禁多于戒毒所,以远离吸毒圈子。
水官判刑前引述戒毒所报告指陈自2008年起吸毒,明显有毒瘾,保释期间仍然吸毒,故再次拒绝辩方要求索取感化报告,更直斥陈身为警察,对毒犯「应拉唔拉」,知法犯法,「冇加刑已经好客气」,「好遗憾」陈选择去吸毒。水官亦强调被告没有悔意,选择犯罪,遗憾其家人需一同承担后果。有鉴于被告毒瘾,法庭应当考虑,遂判被告入戒毒所。
48岁男被告陈天赐被控管有危险药物,控罪指,他于去年 2 月 21 日在新屯门中心 3 座地下电梯大堂身藏2个胶袋,内有共 1.3 克粉末,含 1.13 克氯胺酮。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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