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放债人公司前职员涉诈骗转介费60万元 被廉署起诉 

2020-10-21 17:42

廉政公署今日(21日)落案起诉两名放债人公司前职员,控告2人涉嫌讹称14宗贷款申请是由其中1人转介,串谋诈骗该公司转介费共约60万元。两名被告获准保释,将于星期五(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王康传,40岁,中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中金投集团)前营业代表,及王涧,38岁,中金投集团前转介代理人,同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王康传及王涧于案发时分别为香港持牌放债人公司中金投集团的营业代表及转介代理人。如王涧成功转介申请,则可获发相关贷款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转介费。

控罪指王康传及王涧涉嫌于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0月14日期间,串谋欺诈中金投集团,不诚实和虚假地表示,有14宗向该公司作出的贷款申请是由王涧转介,藉以诱使中金投集团就该些贷款申请向王涧支付转介费共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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