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罗汉斋饭进收押所 林傲轩与2女子准自签守行为

2020-10-19 19:08

林傲轩涉嫌今年2月联同2名中年妇,偷运一盒罗汉斋饭到荔枝角收押所。
林傲轩涉嫌今年2月联同2名中年妇,偷运一盒罗汉斋饭到荔枝角收押所。

2016年旺角骚乱案中被裁定暴动罪罪名不成立的林傲轩,涉嫌今年2月联同两名中年妇,偷运一盒罗汉斋饭到荔枝角收押所,予牵涉旺角及理大暴动的被告连润发。事后3人被落案起诉违反《监狱条例》,今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须自签1000元、守行为15个月。

负责送外卖的50岁被告李友连被控一项将未获授权物品引进监狱罪,指她于今年2月17日在香港没有根据《监狱条例》下订立的规则授权、或获香港惩教署署长授权下,将未经授权物品一盒罗汉斋饭引入荔枝角收押所。

64岁永光食物中心负责人丘彩芳被控一项协助将未获授权物品引进监狱罪,25岁男被告林傲轩则被控促致未获授权物品引进监狱罪,两人各自被控于2月15日在香港促致未获授权物品、即一盒罗汉斋饭引入荔枝角收押所。

案情指,林傲轩于今年2月15日到上址探望连润发,并表示「同你入咗饭,晏昼应该有斋食㗎啦!」对话随即被惩教职员录下,并向上级报告。警方发现涉案罗汉斋饭后,拘捕3名被告。在警诫下,李一度否认犯案,惟其后录影会面中改口称「过程中听到惩教人员话唔啱,唔可以拎入去,于是我为咗贪方便送埋个饭入去,所以拎支箱头笔划咗个『斋』字,希望掩人耳目」;丘则承认于案发前接受该订单。

翻查资料,现年29岁、任客户服务员的连润发于17年因旺角暴动被判囚3年,去年7月已刑满出狱。惟事隔4个月后,即被卷入去年11月的理大围城事件,被捕后多次申请保释被拒,至今仍遭还柙。

法庭记者:叶君怡

建立时间:17:01
更新时间: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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