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6.9立会外非法集结认罪 分别判囚4个月和入住教导所

2020-10-19 16:24

去年6月9日反修例大游行结束后,大批示威者留守立法会示威区。 资料图片
去年6月9日反修例大游行结束后,大批示威者留守立法会示威区。 资料图片

去年6月9日反修例大游行结束后,大批示威者留守立法会示威区直至翌日凌晨。14人事后被起诉。其中5名19至25岁的男子早前东区裁判法院承认非法集结罪,裁判官引述终审法院《黄之锋公民广场》一案的判辞,强调近期大型集会活动普遍,法庭须维护公共安全,故须采纳具阻吓性的刑罚。5男分别被分别判处入狱4个月和入住教导所。

裁判官判刑指,社会服务令并非合适的刑期选择,而当日集会一开始是和平集会,后来才演变成非法集结,而涉案集会并非细规模。梁展恒,和周启龙被判处入住教导所,至于馀下3名被告以9月为量刑基础,除了认罪求情,法官亦接纳其良好背景而酌情减刑。

承认非法集结的5名男子为梁展恒(19岁,运输工人)、周启龙(20岁,学生)、叶展鹏(23岁,运动员)、王树恒(25岁)及张梓熙(24岁)。他们求情时指,众人均没有使用暴力,梁展恒和周启龙将申请刑期覆核。

案情透露,去年6月9日晚上约10时,民阵宣布所有游行集会结束,但约200名示威者仍继续聚集在立法会大楼外,并拆下围封示威区的围栏。警方到场设立封锁线,10度警告示威者切勿冲击,但示威者未有理会,继续将铁马推向防线,又向防线投掷水樽、雨伞、铁枝等硬物及发射镭射光。警方驱散人群后,示威者向金钟及湾仔方向四散,期间曾与警方对峙45分钟。惟警方终于凌晨3时,拘捕了包括5位被告在内的358名示威者。

法庭记者:萧文轩

其中一名被告梁展恒。资料图片
其中一名被告梁展恒。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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