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3600元利是助客用投注机 马会前兼职分行主任认罪候判

2020-10-16 17:35

被告今日(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资料图片
被告今日(1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资料图片

一名香港赛马会(马会)前兼职分行主任,从一名客户收取9封「利是」共约3600元,以向对方提供服务,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梁伟雄,58岁,承认9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

裁判官王诗丽将案件押后至11月6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受聘于马会为兼职分行主任,获派在荃湾一间场外投注处工作。他负责督促组员向客户提供服务、处理客户查询及协助客户使用投注设施。

一名不时到上述投注处的客户,曾多次请马会职员协助她使用自助售票机下注及领取中奖彩金。

案情透露,被告于2017年中至2018年期间协助上述客户操作自助售票机后,从对方接受8封各约200元的「利是」。

被告于2018年2月农历新年期间一个场合,从该客户接受另一封约2000元的「利是」。

案情透露,被告明白该客户向他提供9封「利是」,旨在希望在该投注处获取较佳的客户服务。

除根据马会的行为守则获马会管理层书面批准外,马会雇员不得从客户接受任何利益,包括「利是」。

马会早前将贪污投诉转介廉署,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延峰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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