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童认藏武判入更生中心留案底 官拒颁保护令
2020-10-16 15:56
患有专注力失调兼读写障碍的13岁男童去年在旺角街头,被搜出扳手及镭射笔等物品,早前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共2罪,彭亮廷裁判官今午拒绝颁布儿童保护令,明言感化官及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过于侧重被告更生,而忽略了被告罪责、阻吓性及保护公众利益3个因素,判男童进入更生中心,留有案底。男童在听取判决途中一度喘气,其后与母亲相拥而泣。
彭官引述上诉庭早前称,判处青少年罪犯时除考虑被告更生外,亦要考虑其罪责、阻吓性及保护公众利益,需在当中取得平衡点。彭官表示,儿童保护令大多应用于较轻微、不涉刑事的案件,惟感化及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建议颁下儿童保护令,过于侧重被告更生,故不敢苟同,亦不同意男童在案中扮演被动的角色。
观乎男童过往表现,他没有正视专注力失调及读写障碍问题,在一年之内迟到及缺课合共超过30次,班主任亦评价他懒惰、无心向学,故对其父母是否有能力管教男童,持保留及怀疑态度,否决颁下儿童保护令的建议。
而男童案发时出现在示威活动附近,如与他人或警方发生冲突,并取用涉案物品使用的话,必然会造成严重伤害,终平衡男童及公众利益种种因素后,判入更生中心。
控罪指,男童于去年11月2日在旺角西洋菜街携有一把扳手及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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