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男疑影大头照遭「私了」 3男女认罪候判
2020-10-16 12:44
去年10月5日,多区爆发反《禁蒙面法》示威,两名男子疑在旺角拍摄示威「大头照」及清路障时被误认为警察,遭到大批示威者「私了」。两男一女事后被控蓄意使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包括一名居港埃及藉男子。3名被告今早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并愿意向事主作出赔偿;其中两人获改控较轻的伤人罪。案件押后至本月28日判刑。
被告为罗伟华(56岁)、售货员黄绮婷(22岁)、埃及藉地盘工人Soliman Ahmed Fawzi Elsayed(35岁)。罗承认两项蓄意使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指他于去年10月5日及6日,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一带,非法及恶意伤害男子X及男子Y。黄及Soliman则承认一项伤人罪,指2人于去年10月5日,在同一地点伤害男子X。
3名被告均没有案底。辩方求情指,事发时罗为清洁工人,他得知旺角区有示威活动,担心年轻人遇袭,故收拾垃圾时顺手将弃置的长棍带到示威现场,想保护年轻人。当时他见到男子X手持砖头,他相信X会用砖头伤人才犯案。辩方形容罗犯案时被愤怒蒙蔽,与其本身的性格不符,事后已感到后悔。另外,辩方亦指黄推了X一下属自然反应,她并无意伤害X;SOLIMAN更不是示威者,只是事发时刚好在附近买烟,听到有大叫事主想袭击人,才上前掺一脚。
案情指,男子X为来港旅行的内地人。去年10月5日晚上,他在旺角弥敦道步行回旅舍时,遭一名女子扯他的衣服阻止他离开,他感到害怕并试图离去,却引来约30名黑衣人包围,包括3名被告。
部份施袭过程被公开片段拍摄下来,3名被告均没有蒙面。当中,罗伟华用以棍状物打向事主,黄绮婷及SOLIMAN则分另推及踢了事主一下;黄一直撑伞遮挡镜头。
事主被打至头破血流,报警后前往广华医生治理。医生证实他右眼皮、右边盆骨位置、左大腿、肩膀、右后背、臀部均有瘀伤,右眼球结膜出血、头皮有1.5厘米裂伤、腰部擦伤等,但现已完全康复。事主亦在袭击中丢失现金、银行咭、电话、耳机等物品。
及至翌日清晨2时,男子Y 旺角与友人喝酒后乘的士回家,但遭杂物挡路。他下车搬开路障,引来约10名黑衣人怀疑他是警察,遂向他施袭,罗伟华参与其中。男子Y被打至头顶裂伤,右边眼眉及手脚擦伤、右前臂压伤及有瘀血,事后花费逾6千元接受中医治疗,现已完全康复。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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