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赴台】台陆委会指需先司法互助 保安局:不适用于台湾

2020-10-15 15:19

管浩鸣昨到办事处递交文件。资料图片
管浩鸣昨到办事处递交文件。资料图片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计划本月内赴台自首,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昨日现身台湾驻港办事处,据报道代替陈同佳申办前往台湾的签证,但被台办事处拒收。保安局回覆传媒查询,指并无收到台方就陈同佳赴台的新讯息,强调《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并不适用于台湾,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特区处理与台方的法律协助。

保安局重申,特区政府不可能违反法律,就陈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关证据。台湾当局在明知香港没有法律容许港台两地进行司法协助和移交逃犯的情况下,仍不断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特区政府表示强烈不满。

保安局指,陈同佳获台方明确通知被批准赴台后,港台两地可透过警务合作渠道研究行程安排。特区政府会以务实态度处理事件,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协助,希望台方拿出诚意,不作政治考量。

台湾陆委会昨表示,本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之行使,必须先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到台入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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