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乐天国际董事涉虚假文件申贷1900万
2020-10-06 18:43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中小企业董事,控告他涉嫌使用该公司的虚假审计报告及银行户口结单,向两间银行申请银行融资共1900万元。被告今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49岁被告方锦燊,已结业的香港乐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独资董事及股东,被控五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10月27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有关罪行涉嫌于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期间发生。被告于2010年8月应其孪生兄弟及香港乐天国际实质东主的要求,出任该间礼品贸易公司的独资董事及股东。
其中三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意图诱使一间银行接受它们为真文书,并因接受其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银行不利。
该等虚假文书的副本据报为由一间会计师行发出,就香港乐天国际的三套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涉及的财政年度为2011年至2012年、2012年至2013年,以及2013年至2014年,以及香港乐天国际一个银行帐户的户口结单。
馀下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意图诱使另一间银行接受它们为真文书,并因接受其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银行不利。
该等虚假文书的副本据报为上述该三套香港乐天国际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以及香港乐天国际于上述银行帐户的其他户口结单。该两间银行据称因而被诱使向香港乐天国际批出银行融资合共1900万元。该两间银行及该间会计师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他受命不得离开香港,及不得直接或间接骚扰控方证人。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何家伟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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