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男女生涉深水埗堵路罪脱 官指2警员证供不可信

2020-10-05 15:40

被告锺敏思与友人离开(左);被告胡文俊(右)。
被告锺敏思与友人离开(左);被告胡文俊(右)。

去年10月「18区开花」示威行动中,两名学生涉嫌堵塞长沙湾马路,被控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案件早前审结。张天雁裁判官今裁决指,两名警员的证供自相矛盾、有重大出入,可信性成疑,终裁定两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张官直言警员黎锦耀及督察黄耀彬两人证供均不可信,两者的出入使法庭未能判断孰是孰非。黎多次更改其证供,一时表示被告胡文俊与3人同行,其后又改口指有4至5名同行人士;庭上强调胡有戴口罩,惟口供上从未提及。

黎又指现场仅30人,惟黄则在口供上指,现场约60人分布在行人路及马路上,庭上却指人群全聚集在马路;黎表示追截被告时地上并无障碍物,惟黄指有障碍物在地。

16岁的锺敏思及18岁的胡文俊被控于去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长沙湾道与钦州街交界的马路附近,与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在一起,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导致公众地方或交通受损或阻碍。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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