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女生涉深水埗堵路 指挥官供称男生打扮如忍者易辨认

2020-09-21 13:29

被告胡文俊。 王尚哲摄
被告胡文俊。 王尚哲摄

网民去年10月13日号召「十八区开花」,一男一女学生涉在深水埗堵路,被控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今在九龙城法院开审。当日驱散示威者并拘捕男学生的小队指挥官黄耀彬称,男生「好似忍者咁样」用颈巾遮面,「特别好认」,强调他相信只有示威者才会在路中心聚集,而男生就是他甫下车即锁定的目标人物。

时任西九龙冲锋队第二队指挥官黄耀彬督察供称当日在长沙湾道及钦州街交界约有100名示威者,当中约60人在十字路口聚集,并以卡板、铁栏等杂物堵路。黄称示威者没有遵从警告离开,继续聚集叫嚣,他遂下车与队员向前推进。

黄供称他留意到一名「好似忍者咁样」用颈巾遮盖面容、全身黑衣、手持黑色雨伞的次被告胡文俊,胡其后逃往钦州街方向,并在福华街176号对出的马路上被他制服。黄思疑胡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遂将他转交警长53133押上警车。

黄不同意首被告女生的代表律师称路中心的黄色网格范围内不单有示威者,亦夹杂著普通市民,指「一个正常市民唔应该会喺黄格里面出现」,强调根据环境因素,他「十分之相信」路中心只有示威者。

黄回应次被告男生的代表律师指他的视线只在跨越路障时离开过胡一瞬间,称胡因用颈巾遮面「特别好认」,当时他大部分注意力都在胡身上。

辩方指未经批准集结的罪名指多于50人的聚集,质疑黄刻意「笃数」把在场示威者人数由约30人倍增至60人。黄否认示威者在警方甫到场时即四散,坚称胡就是他在路中心锁定的目标人物。

两名被告依次为16岁女学生锺敏思及18岁男学生胡文俊,两人同被控于去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长沙湾道与钦州街交界的马路附近,与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在一起,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导致公众地方或交通受损或遭受阻碍。

法庭记者:王尚哲

证人警员黎锦耀。
证人警员黎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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