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峯质疑陈同佳不符证人资格 促境外执法人员提出会晤

2020-09-30 20:54

许智峯质疑,陈同佳不符合《证人保护条例》的证人资格。资料图片
许智峯质疑,陈同佳不符合《证人保护条例》的证人资格。资料图片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仍入住警方安全屋,未决定何时赴台自首。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质疑,陈同佳不符合《证人保护条例》的证人资格,并指已去信台湾法务部,促请当局跟进。

许智峯质疑,警方为陈同佳提供安全屋的做法没有法理依据,并质疑他不符合《证人保护条例》的证人资格。他续指,根据《证人保护条例》,陈同佳目前并非任何案件的证人,亦不是「保护证人计划」下的相关人士。他又指,该条例第4条列明,警方在甄选参与「保护证人计划」人士时,须考虑该证人有否涉及暴力罪行等纪录。他亦指,陈同佳涉及杀人案件,相信并不符合担任「证人」的资格。

他又指,根据法例,若受保护证人在境外触干犯可被逮捕罪行,境外执法机构可要求本港警方提供涉案人资料,包括该人士的所在地,并让境外执法人员与涉案人见面。他续指,已去信台湾法务部,促请台湾执法机构向本港警方提出跟进。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