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颖母质疑陈同佳仍居安全屋 警方不评论个别案件

2020-09-28 22:00

陈同佳。资料图片
陈同佳。资料图片

对于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为何仍然入住警方安全屋,警方重申不评论个别案件。

警方又指,根据香港法例第564章《证人保护条例》,执法机关可按照案情需要将人身安全或福祉受到威胁的涉案人士纳入「保护证人计划」,为相关人士提供保护及其他协助。警方会因应案件背景,或相关人士所受潜在威胁,按风险程度提供不同保护。为确保行动的保安及机密性,相关安排不会公开。

死者潘晓颖母亲连日来向传媒开腔,敦促陈同佳于10月23日、即出狱满一周年前赴台自首,并愿意为其提供交通费及求情。她坦言只想为女儿讨回公道,自己和家人皆感辛苦及难受,希望香港市民体谅及支持。

潘母又质疑,既然陈同佳在港已服刑完毕,从法理上来说陈是「自由人」,香港「无咩可以做」,林郑月娥应该向纳税人解释交代清楚,陈同佳为何入住警方安全屋,以及不要再提供入住浪费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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